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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关于寒假期间就医、计生等服务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1-10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寒假期间的医保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顺利进行,现将校医院停诊时间、医保服务和计划生育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医院寒假停诊时间为:1月13日至2月21日,2月22日8:30开诊

二、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假期发生异地急诊、非定点医院急诊的情况,患者或者家属应在急诊发生3个工作日内将急诊诊断证明传真至社保局0531-86198985,同时报备校医院医保科,由校医院负责报社保局备案(备案电话:0531-81286762)。联系电话:13969070656,联系人:苗老师 ;

三、需要生育报销的参保人员于开学后将报销材料交至校医院医保科;

四、在寒假期间生育的女教职工仍需当月上报校医院计生科,联系电话:18366132255,联系人:黄老师;

五、在寒假期间原籍(省内非济南市)住院治疗的学生患者,可有两种结算方式:1.住院费用先由本人垫付,于开学后携带相关材料至校医院医保科进行审核报销;2.住院前先备案,备案后可直接进行结算,工作日备案电话:0531-68967263。属于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的学生患者,可先自行垫付门诊医疗费,于开学后将病历、发票、明细清单等报至校医院医保科,进行后期报销。咨询电话:18366132255,联系人:黄老师 ;

六、如有其他咨询问题,可拔打联系电话: 13969070656,联系人:苗老师。

感谢一年来对校医院卫生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顺祝全体师生平安健康、阖家欢乐!

后勤处校医院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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