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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关于寒假期间就医、计生等服务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1-03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寒假期间的校医院医保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顺利进行,现将校医院停诊时间、医保服务和计划生育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医院停诊时间为:2016年1月7日至2月23日;

二、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假期发生异地急诊、非定点医院急诊的情况,患者或者家属应在急诊发生2个工作日内报校医院医保科,由校医院报社保局备案,否则不予报销。联系电话:13969070656,联系人:苗老师

三、需住院治疗的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在出院前须出具单位开具的“住院证明”进行结账,为方便领取,校医院分设两个领取地点:1.长清女院家属院,联系电话:18366132255,联系人:黄老师;2.玉函路家属院,联系电话:15054106516,联系人:刘老师

四、需要生育报销的参保人员于开学后将报销材料交至校医院医保科;

五、在寒假期间生育的女教职工仍需当月上报校医院计生科;  

六、在寒假期间原籍(非济南市)住院治疗、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的学生患者,住院费用先由本人垫付,于开学后携带相关材料至校医院医保科进行审核报销;如确需异地(非原籍非济南市)住院治疗的情况请于住院前联系医保科联系人。咨询电话:18366132255,联系人:黄老师

七、如有其他咨询问题,可拨打电话:李文学:13953161968,苗天爱:13969070656。

感谢一年来对校医院卫生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顺祝全体师生平安健康、阖家欢乐!

后勤校医院

2017年1月3日





    寒假期间就医、计生等注意事项.doc (22.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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