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附件里转发的是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2018】51号文件,请省直医保参保职工详细阅读通知,相互转达通知内容。通知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1.增加慢性病患者门诊处方量: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连续服用相对固定治疗的患者,可一次购取一个月的药量,由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审核确认并备案。2.关于门诊大病审核备案:原定省直医疗保险纳入门诊大病管理的4类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及相关治疗、尿毒症患者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精神病),自2018年8月起,又增加了黄斑病变及多发性硬化症2种病种,需要备案的省直医保职工可以进一步咨询校医院医保科。
联系电话:86526762 苗老师
后勤处校医院
20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