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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济南市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3-22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济南市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要求,具有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资格的校医院承担本校全部参保大学生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工作,大学生门统定点医院为校医院。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就医没有起付线,大学生报销比例65%,最高可报销600元。参保大学生于寒暑假、实习、法定节假日及休学期间发生的门急诊费用(门诊上发生的急诊费用)和经本校批准转诊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回校后将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等手工报销材料交至校医院办理报销手续。

校医院为保障参保大学生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同时兼顾不同的报销需求,特将本年度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已参加2024年度济南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学生。

二、医疗费用时间范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三、报销需要的纸质材料

发票、收费明细清单、发票相关病历、转诊证明(急诊不需要)。

四、线下报销时间、地点

详见附件1

五、相关说明

1、非急症无转诊证明者无法报销:需由校医院医师根据学生病情开具转诊证明。未经转诊的学生自行到上级就医(急症除外),济南市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2、发票不等同于收费小票、学生缴费凭证、微信付款记录等都不能报销。目前很多医院为电子发票,须在医院或自行打印出纸质发票。

3、收费明细清单:需由就诊医院开具,包含详细的诊疗项目、药品名称、金额。如就诊的医院所开具的发票上显示详细的诊疗项目、药品名称、金额等,就不需要单独打印收费明细清单。

4、病历:目前医院大多数采用电子病历,需要在医院内打印出纸质病历。所有报销发票均需有病历,日期需相符。

六、咨询电话

86526762

后勤管理处(基建处)校医院

2024年3月22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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