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山东社保局印发的鲁社保发〔2013〕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省直医疗保险门诊就医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保证参保人员合理施治,控制不合理费用支出,避免出现人、卡不符、重复取药、超量配药等违规就诊行为,现就门诊就医管理有关问题向我校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做如下通知(见附件,尤其注意红色标注部分),请各部门参保人员详细阅读文件规定,并参照执行。
后勤处校医院
201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