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院长办公会通过的青年教职工(35周岁以下)体检方案,校医院定于本学期的17周、18周上午为部分人员体检(余者下学期继续),具体体检名单及时间安排、注意事项详见附件,请各位老师按照时间安排自愿至校医院进行体检。
校 医 院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