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校医院计生科整理了我校教职员工常办理咨询的计划生育相关业务,包括:《生育服务手册》办理、《母子健康手册》办理、新入职教职工计生关系落实、结婚及生育信息登记、独生子女相关业务、济南市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发放、省直医保生育报销,建议办理前准备好材料,电话咨询,避免跑空。
《生育服务手册》其实就是通常说的准生证,准生证是每个孩子出生前准父母需要办理的重要证件,它是出院医保结算和报销生育险的必备材料。建议通过“爱山东APP”线上办理,简单快捷。
《母子健康手册》也是准妈妈生宝宝必备的材料,济南各区孕期建档机构一览表请点击以下网址进行查询:济南各区孕期建档机构一览表(母子健康手册)
建册对象
在本市常住的孕妇,包括本市户籍及在本市常住并拟在本市分娩的非本市户籍孕妇。
建册地点
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建册时间
孕妇本人应在怀孕12周之前建册。
建册要求
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医院检查单到各县(市)区指定建册机构建册。
填写“教职工入职手续”中《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即可线上办理。并尽快提供以下复印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夫妻双方户口本;
3、结婚证;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一、结婚信息登记(1个月内):
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二、孕情信息登记(怀孕满3个月):
(一)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应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婚育情况证明(由所在学院或部门盖章)、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
(二)办理二孩生育登记:
初婚且计生关系在本校管理的,可电话向学校计生科备案。
(三)再婚、复婚者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婚育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各一份,由所在学院或部门盖章)、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三、生育信息登记(生育当月月底前):
可电话向学校计生科备案。
一、独生子女费
根据《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规定,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办理二胎生育登记的即停发独子费。
所需材料: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证明),《独生子女费申请表》。
二、独生子女光荣证(或证明)
办理条件:
孩子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可以办理
办理方法:
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一孩《生育服务证》、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和《婚育情况证明》到校医院计生科办理,并需街道计生部门确认盖章。
办理条件:
孩子在2023年1月1日及其以后出生的可以办理。需携带资料到属地街道(镇)现场提交:结婚证、户口簿(含家庭索引页、跟随落户方父母及该子女页)、该子女社会保障卡和现家庭所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
职工生育出院前可办理生育联网结算备案(2020.10.24发布),使用医保卡直接联网结算,无法进行联网结算的医院,生育报销需提交如下材料至校医院计生科:
一、女职工:
产检及生育住院报销:
1、住院结算发票
2、住院明细清单
3、住院病历(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
4、生育证复印件一份
5、出生证复印件一份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引产、流产报销:
1、门诊或住院发票
2、明细清单
3、门诊或住院病历
4、生育证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男职工(配偶无业人员):生育可报销女职工的一半费用
1、以上女职工提交材料
2、男职工在职证明
3、配偶无业证明
注:门诊产检费用不需要发票,直接定额报销1200元,35周岁以上增加600元。报销后的费用省医保直接打入本人医保卡的金融区内,报销后自行去银行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