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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关于暑假期间防控工作以及计生、医保等服务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7-13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暑期将至,按照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同时保证暑假期间的校医院医保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顺利进行,现将校医院暑期疫情防控工作、医保服务和计划生育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暑期疫情防控工作值班时间:7月18—9月4日,日间值班电话:86525103或者86526762。

二、医保、计生等服务工作

1.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假期发生异地急诊、非定点医院急诊的情况,患者或者家属应在急诊发生3个工作日内将急诊诊断证明传真至社保局0531-86198985,同时报备校医院医保科,由校医院负责报社保局备案(备案电话:0531-81286762)。联系电话:13969070656,联系人:苗老师 ;

2.需要生育报销的参保人员于开学后将报销材料交至校医院医保科;

3.在暑假期间生育的女教职工仍需当月上报校医院计生科,联系电话:15610102988,联系人:张老师;

4.在暑假期间原籍(省内非济南市)住院治疗的学生患者,可有两种结算方式:1.住院费用先由本人垫付,于开学后携带相关材料至校医院医保科进行审核报销;2.住院前先备案,备案后可直接进行结算,工作日备案电话:0531-68967263。属于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的学生患者,可先自行垫付门诊医疗费,于开学后将病历、发票、明细清单等报至校医院医保科,进行后期报销。咨询电话:15610102988,联系人:张老师 。

三、如有其他咨询问题,可拔打咨询电话: 13969070656,联系人: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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