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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明办理流程

作者:时间:2019-12-04点击数:

一、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承办部门

校医院

三、服务对象

我校在管已婚育龄妇女

四、申请条件

夫妻双方只生育一孩的我校在管已婚育龄妇女,并且一孩出生时间在201611日之前的。

五、申报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一本结婚证、孩子户口页(以上材料需2份复印件)

六、办事流程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孩的我校在管已婚育龄妇女,向学校计生

办提出申请;

2、携带申报材料至学校计生办审核;

3、审核后,我校计生办出具已婚育龄妇女的《婚育情况说明》;

4、由育龄妇女携带上述材料至崮云湖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并领取夫妻双方的享受独子待遇的通知单,分别提交给各自单位;

5、育龄妇女一方的通知单需经计生办负责人签字,送交学校财务,于次月享受独子津贴;将独生子女证明复印件交至学校计生办存留。

七、办理时限

工作日全天

八、办理地点

校医院计生科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苗天爱 黄璇

联系电话:0531--8652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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