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承办部门
校医院
三、服务对象
我校在管已婚育龄妇女
四、申请条件
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的已婚育龄妇女
五、申报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薄、一本结婚证以上材料各复印2份
六、办事流程
1、申报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崮云湖办事处审核,审核通过领取二孩生育证明。
2、将办理好的二孩证书复印件交至校医院医保科。
七、办理时限
工作日全天
八、办理地点
崮云湖办事处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 黄璇 苗天爱
校医院计生科咨询电话:0531--86526762
崮云湖联系电话:0531--8743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