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驻济高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政策》
二、承办部门
校医院
三、服务对象
参加济南市居民医保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我校大学生
四、申请条件
需要在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后,由医疗机构为大病患者出具诊断证明:
1、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血友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2、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重性精神疾病。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
3、门诊病历与医保审批证明(仅限门诊规定病种提供,一个年度发生的费用,按半年汇总报销一次,相关资料交付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5日,12月15日至2015年1月15日);
4、诊断证明(仅限20类重大疾病,其他疾病无需提供);
5、医疗发票原件或加盖医保专用印章的复印件、基本医保报销凭证、医药费用明细清单;
6、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存折(仅限工行、建行、农行、中行、邮政储蓄),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则提供其法定监护人银行卡/存折;
7、如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8、若申请人死亡,需提供申请人所有法定继承人身份关系证明、身份证件、申请人的死亡证明(身故证明书、户口注销证明、火葬/土葬证明三者之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卡/折、法定继承人权益声明书。
六、办事流程
携以上材料至学校医保科,由学校经办人员统一交至济南市医保办,等待审核。
七、办理时限
工作日全天
八、办理地点
校医院计生科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 黄璇 苗天爱
联系电话:工作日—0531--86526762
节假日—1836613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