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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变更上报流程

作者:时间:2019-12-05点击数:

一、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承办部门

校医院

三、服务对象

我校在管已婚育龄妇女

四、申请条件

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的已婚育龄妇女

五、申报材料

新婚:夫妻双方身份证、一本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本(以上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

调出:至计生办领取计生关系转移材料;

调入:夫妻双方身份证、一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一孩出生证明(未生育者不需提供),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事流程:

1、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变更包括:新婚、离婚、丧偶、怀孕、生育、调出、调入;

2、信息变更当月由本人上报学校计生办,进行信息变更和口头登记(尤其是新婚、怀孕、生育等情况);

3、本人携相关申报材料至计生办审核登记,进行信息变更;

4、学校计生办每月末进行信息汇总,填写报表,上报崮云湖办事处,进行联网信息的变更。

七、办理时限

工作日全天

八、办理地点

校医院计生科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璇  苗天爱

联系电话:工作日——0531--86526762

节假日——1836613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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