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承办部门
校医院
三、服务对象
我校在管已婚育龄妇女
四、申请条件
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要求的已婚育龄妇女
五、申报材料
新婚:夫妻双方身份证、一本结婚证、夫妻双方户口本(以上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
调出:至计生办领取计生关系转移材料;
调入:夫妻双方身份证、一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一孩出生证明(未生育者不需提供),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事流程:
1、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变更包括:新婚、离婚、丧偶、怀孕、生育、调出、调入;
2、信息变更当月由本人上报学校计生办,进行信息变更和口头登记(尤其是新婚、怀孕、生育等情况);
3、本人携相关申报材料至计生办审核登记,进行信息变更;
4、学校计生办每月末进行信息汇总,填写报表,上报崮云湖办事处,进行联网信息的变更。
七、办理时限
工作日全天
八、办理地点
校医院计生科
九、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璇 苗天爱
联系电话:工作日——0531--86526762
节假日——18366132255